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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签合同要按手印(签合同时签名、盖章和按手印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5-03-31 09:43:49

古时候,人们用按手印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合约的认可;在如今,各类法律文件都要求本人签字来确定效力;如果是企业,还要在各种文件上盖上公司的公章


签名、盖章、按手印的区别和法律效力究竟如何?怎样使用才能避免纠纷与风险?



签名

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


签名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有人除了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外,可能还有多个供他人称呼的名字。比如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等,从法律角度考虑,使用法定姓名之外的名字有引发争议的可能,需进一步证明名字与行为人等同,此时律师建议签订合同时核对对方的身份证号及姓名,最好能够复印或拍照留存。



二是现在社会流行艺术签名,一个识别不出字眼的签名在法律上又如何明确行为人身份?故清晰可识别的签名是法律的必备要素。


三是签名的时最好不要用铅笔,不容易保存而且还容易被涂改。尽量不要使用马克笔、水彩笔等笔尖较软的笔,这些用笔无法反映书写人的笔力运用和细微笔画的书写习惯,在笔迹鉴定时无法进行认定。律师建议使用自备的碳素笔签字。



盖章

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也不计其数,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


1.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与人分离的,不像签名因个人笔迹有别而“字如其人”,故盖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难以确定

3.私章容易伪造,当事人可能因此主张对方所述完全与己无关。



按手印

关于按指印,现代社会一般不会单独使用,但根据《民法典》第490条规定,按指印是法定的合同签订的形式之一,按指印的好处在明确身份。应当注意的是,按指印应当清晰,避免因红泥太多而导致指印看不清,影响指印应有的效果。


最慎重:签名与按手印相结合

签名、盖章、按手印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落笔之前应该谨慎,如果存在被迫等情况,应该保存证据。同时,应看清楚合同协议的内容,切不可因为碍于情面而随便签字、盖章、按手印。

在司法实践中,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签名与按手印的结合,签名是个人自然的书写流露,是个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可也有行为人事后不认可他人代签的情况,而按手印虽不易识别,但其确定身份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可一举定纷争。

因此,签名与按手印相结合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是规避风险的实用性选择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人与法人借贷中法律意识原本淡薄的民众难以去考虑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律意义,当借条上借款人落款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款项当时又实际进入公司基本账户的情形下,出借人因公司债务累累而自然选择个人为借款人主张权利,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为避免个人承担债务而主张个人签名系代表公司的行为,款项亦进入公司账户,公司应为债务人,故为避免纠纷,双方当事人最好进一步明确签名主体的身份,是作为法定代表人,还是个人,亦或两者兼具。如果是作为法定代表人,最好加盖公司公章。


合同没有加盖单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该合同有效


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他行使职权的权利来源,该职权由法律赋予,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且盖具公章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那么,得出法定代表人签字使得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难理解了。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