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将对学生的爱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师爱是有原则的爱,是出于对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它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就不会因为爱而迁就、放纵或溺爱学生。
第二,将爱与尊重、信任相结合。教师只有尊重和信任学生,才能严格要求学生,有效地教育学生。因此,教师爱学生的同时,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还要相信学生都有上进心和发展潜能,给学生以积极的期望。
第三,要全面关怀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不仅体现在对学生学习上的关心,还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四,要关爱全体学生。师爱具有普遍性。学生的情况千差万别,教师要无条件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教师可以因教育需要特别关注一些学生,但不能偏爱某些或某个学生。
第五,对学生要保持积极、稳定的情绪。教师要善于驾驭自己的情绪,在教育过程中,始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情绪来面对学生,以自己的积极情绪营造良好的心理气氛,而不能将个人的消极情绪带到教育中来。
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事业,人的培养靠单枪匹马是不行的,因为人的成长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人才的全面成长是多方教育者集体劳动的结晶。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与各方面协同合作,以便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完成培养人的工作。为此,要求教师做到:
第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校内,教师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领导、其他教职员工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在校外,要与家长、社会有关方面和人士建立联系,与他们统一认识,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以便目标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与各方联系交往的过程中,教师要从大局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尊重他人人格,讲涵养、讲风格。
第三,弘扬正气,摒弃陋习。教师之间要形成互帮互学、进取向上、互通信息、共同进步的风气,要克服文人相轻、业务封锁的陋习。
为人师表
这是教师劳动的“主体性、示范性”特点以及学生具有的“向师性、模仿性、可塑性”特点所决定的。教师的言行举止、品德才能、治学态度等方面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为此教师必须做到:
第一,身教重于言教。要做到身教,最基本的要求是,凡是要求学生去做的,教师一定要身体力行,做到言行一致,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高度自觉,自我监控。教师必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使自己在学生面前成为活生生的教材,成为学生做人的榜样。